各州(市)工信局:为促进产业集聚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根据《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云工信规〔2018〕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对象须满足《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二)申报对象须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管理主体明确,三、申报数量各州(市)工信局要按照《管理办法》,每个州(市)报送的示范基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申报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报对象所在州(市)工信局的上报文件,3.创建省级示范基地工作方案,4.申报省级示范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及批复,主要是创建省级示范基地的有关说明或证明材料,(二)申报时间请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厅发展规划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授予“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同时将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联系人:王进电话:0871—63518137邮箱:ynfzghc@sina.com附件:1.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202201131******55983.doc2.《云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