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龙岗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起草了《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编)》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详见附件),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要求,现进一步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团体组织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19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网络邮件方式反馈意见,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号1310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72电话及传真:0755-89981402邮箱:fgjtzk@lg.gov.cn附件:1.《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编)》(征求意见稿)2.《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编)》(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