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改善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根据2024年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要求,现将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对近1年未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扶持(同等条件下市级及以上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优先),通过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应用,主要对经营主体小型农业生产、田间灌溉、病虫害防治、初级加工、智能化监控等设施设备改造和生产设施改善方面进行扶持,全县原则扶持3家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3家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开展种粮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合作社培育每个经营主体平均奖补资金基数11万元,家庭农场培育每个经营主体平均奖补资金基数9万元,每个经营主体具体奖补资金根据主体的经营规模和实际经营效益确定,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如实填写《泾源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各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7月20日前将《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及相关申报资料报县农经站,联系人:张晓燕13895118876附件: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7月8日附件下载:关于申报2024年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