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地、州、市商务局: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新商发〔2024〕25号),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二)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三)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各县、市结合本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际,并在对项目进行合规性遴选后推荐至地(州、市)商务局,(二)地(州、市)组织初审推荐,各地(州、市)商务局在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对项目申报条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推荐,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先材料评审、后现场验收”的程序对各地(州、市)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和验收,各地(州、市)商务局、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各级各部门要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明确地(州、市)、县(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责任人,各地(州、市)要准确把握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原则和支持重点,把真正能健全当地家电家具回收体系并产生实效的项目遴选出来,联系人:王明臣联系方式:0991-2887326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2.项目申报表3.项目申报汇总表4.推荐单位承诺函5.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单位承诺函自治区商务厅2024年7月2日附件1-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