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镇(街道):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2〕W-199号转发贵单位,请贵委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请有意愿进行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19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装加书脊)+附件3推荐汇总表word版本报送至区经科信局,本次已认定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范围为:1.除2021年新认定的省级中心外的所有省级中心,2.撤销的国家级中心,单纯评价不合格的可以参加评价,在安全、环保、征信等方面有问题撤销的不在评价范围内,请需进行评价工作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16日前在系统内提交评价材料,并将评价资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装加书脊)+附件4推荐汇总表word版本报送至区经科信局,此函,附件:199号-(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5份)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都市青白江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