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262号)要求,我局已于202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经活动承办单位对消费券交易情况进行仔细核算并与商户一一确认、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复核、局党组讨论等程序,本次核销拟补贴商家7家,拟补贴总金额为1,137,602.65元,现将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资金下达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3月20日,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资金计划表附件:1.2022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资金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