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试点建设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为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现就开展2024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试点建设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及重点(一)支持范围支持范围限定为18个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二)支持重点1、大城市周边县城,以及其他有利于实现县城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项目,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三、项目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一)申报条件1、项目符合专项支持范围及重点,纳入所在县(市)政府印发的县城(县级市城区)城镇化实施方案及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方案,4、项目未获得过中央资金或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二)申报材料1、市(州)发展改革委资金申请文件,所报专项投资项目及相关建设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代码、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项目选址、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构成、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等,填写2024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试点建设专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资料报市(州)发展改革委审核,2、请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指导把关,联系电话:0731—89990980附件:1.2024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试点建设专项项目申报表2.项目申报承诺函3.项目现场查看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6月28日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