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西安市2021年第一批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西安市2021年第一批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附件1),二、评价说明按照《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本次绩效评价以机构前期申报材料中的预期指标、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结合各机构年度工作报告作为定性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绩效突出的示范机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取消示范机构资格,三、报送要求1.每个示范机构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绩效评价表、年度总结报告和附件材料(见附件2),2.年度工作报告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连同年度工作报告电子版(word文件)一并提交,3.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4.报送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B-S113,业务受理电话:李莹88452501-808附件1西安市2021年第一批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名单.doc附件2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年度工作报告.doc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20日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