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和激励县内企业(组织)采用和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根据《宁海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2022年宁海县政府质量奖工作安排,即日起组织申报2022年度宁海县政府质量奖,不再参与县政府质量奖申报,二、申报原则县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原则,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材料内容及要求如下:(一)宁海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文字要求言简意赅、着重体现企业(组织)在战略引领、管理创新、质量效益、持续改进上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制度、方法、过程、载体、成效和经验,申报单位需提供与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等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有关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申报县政府质量奖,(二)申报企业(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联络工作,并予2022年5月20日前向宁海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提交《2022年宁海县政府质量奖预申报登记表》,评审办将对质量奖预申报企业(组织)开展申报培训,(三)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9月20日前报送至评审办,附件:1.2022年宁海县政府质量奖预申报登记表.doc2.质量奖申报表-制造业.docx3.质量奖申报表-服务业.docx4.质量奖申报表-建筑业.docx宁海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