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温征地安置〔2023〕236号)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本方案公告自2024年3月26日公布以来,未收到反馈意见及听证申请,部分建设用地因地类追溯,征收地类面积由原方案中“农用地(除林地外)4.6847公顷、建设用地0.0101公顷”调整为“农用地(除林地外)4.6925公顷、建设用地0.0023公顷”,征收总面积不变,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温岭市人民政府2024年07月01日附件: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pdf附件:2.土地勘测定界图.pdf附件:1.公布补偿安置方案(温征地安置〔2023〕2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