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110”计划的意见》(富政办〔2016〕51号)、《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新一轮“5110”计划的意见》(富委人领〔2022〕5号)、《关于优化调整富阳区“5110”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的办法(试行)》(富委人领办〔2023〕6号),经公开申报、部门会审、第三方审计,拟对杭州恒影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进行“5110”项目资助,包括项目首期资助资金、第三期资助资金、房租补助,合计458.93万元(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1-63510810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2024年6月28日杭州富春湾新城2024年度“5110”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序号企业项目名称拨付资金额(万元)1杭州政庚科技有限公司首期资金102杭州傲雪睿视科技有限公司首期资金103杭州极目智控科技有限公司首期资金504杭州拓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期资金1505杭州恒影科技有限公司首期资金1006杭州爱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首期资金507启思半导体(杭州)有限责任公司首期资金508杭州瓦良格智造有限公司房租8.939杭州数字吉影科技有限公司首期资金30合计45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