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池州市关于支持风投创投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池州市关于支持风投创投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加快集聚各类风投创投资源,优先推荐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作为风投创投机构投资标的,(五)激励风投创投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对投资我市企业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000万元的风投创投机构,市级产业发展基金出资参与设立的风投创投机构,用于奖励该风投创投机构和该风投创投机构的其他社会出资人,基金让利比例与该风投创投机构在我市返投比例正向挂钩,鼓励创投风投机构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对落户投资本市企业达到退出期的风投创投机构,为风投创投机构在我市落户、投资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推动创投风投行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对我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风投创投机构的高层管理团队,加大与各类金融行业协会、金融学会、高等学校、知名创投风投机构互动合作,(十三)对3年内退出被投企业(除上市按规定退出外)或在存续期内将其注册地迁出池州的风投创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