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GEP)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与目的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工作依据《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2.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及广州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在职人员,(三)本项目留学学校、专业范围及申报人员范围1.留学学校:原则上应为全球位列前15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50名的学科领域,本项目接受以下人员申报:广州地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科研院所的在册全日制优秀学生,与广州市签署“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合作协议的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在册全日制优秀学生,(三)本项目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及翻译件(申报单位须盖章)、国外导师签字的研修计划、就读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在读证明,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及翻译件(申报单位须盖章)、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国内外导师须签字)、就读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在读证明,(四)请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等选派单位在项目截止申报日期前,统计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后填写2022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视为申请者承诺遵守《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和本申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附件:1.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新)2.2022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0日(联系人:麦老师、徐老师,附件22022年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序号推荐单位申请人姓名攻博/联培留学国别留学专业国外导师姓名国内导师姓名是否同意定向培养是否广州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联系电话1.是否同意以上申请人派出留学:□是□否以上申请人所填申请表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如有不属实之处,请予说明,(公章处)2.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仅限定向单位填写):是否同意按照《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交定向培养留学人员的培养保证金:□是□否1.本表由申请人所在任职单位(广州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及所在学习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部门填写(申请人本人不得填写),2.各单位在《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通知》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本表按《通知》规定以pdf格式文件发至xmfwb@gz.gov.cn,并以申报单位名称作为文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