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工信局决定废止《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并形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7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市倍增办提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受理邮箱:bzjhgzldxzbgs@163.com,联系方式:23308862,附件:1.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初稿).docx东莞市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