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 2024-06-27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06-27浏览次数:-(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深工信规〔2022〕7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各相关企业: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深工信规〔2022〕7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四、佐证材料企业需在梯度培育平台打包上传以下佐证材料: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要求在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后下载打印,由法定代表人在“真实性声明”处签字及加盖公章,加盖企业公章)6.2022年度财务数据佐证材料(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从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2年度纳税申报表,其中包含《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7.2023年度财务数据及研发费用佐证材料(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从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3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需包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如年度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未体现主营业务收入数据,需对主营业务收入数据进行专项说明)8.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提供符合要求的知识产权证明,其中“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按照本通知附件2相关说明中所列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9.其他证明材料(非必须):(1)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佐证材料,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知识产权指标说明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12日附件:1.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docx2.附件2:知识产权指标说明.docx。

更多精选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7 00:00:00
  • 2024-06-26 00:00:00
  • 2024-06-26 00:00:00
  • 2024-06-26 00:00:00
  • 2024-06-26 00:00:00
  • 2024-06-26 00:00:00
  • 2024-06-26 00:00:00
  • 2024-06-26 00:00:00
  • 2024-06-26 00:00:00
  • 2024-06-26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