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4号)、《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指导意见》(浙农技发〔2024〕7号),结合景宁实际,现将2024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合计项目计划补助资金为5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浙财农〔2023〕75号文件,请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完成各项计划任务,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