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惠明茶产业振兴行动专项激励政策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研究,决定下达景宁畲族自治县2024年茶产业发展第四批省级资金、县级资金项目计划,共计7个项目,补助资金585.95万元,资金来源(浙财农〔2023〕64号)、(浙财农〔2024〕8号)、县级茶产业(详见附件),请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做好项目监管工作,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按照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