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取承接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中期评估工作技术单位的公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以下简称“示范县(市)”)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强化过程管理,拟组织开展首批示范县(市)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报名,公告内容如下:一、工作内容主要聚焦示范县(市)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升情况、出现负面情形情况,重点评估以下内容:(一)创建指标提升情况;(二)模式、技术、制度、管理和政策创新成果;(三)出现资格条件所列负面情形情况,二、报名资格报名单位须具有相关资质并无不良记录,三、报名需提供资料(一)报价函;(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三)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五)其他材料,报名单位需将相关材料盖章后提交至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12室权益和开发岗,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四、报名时间公告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上午8:00-下午17:30;五、联系方式单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98-25585295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