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浙林字函〔2023〕140号)、《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杭州市富阳区第一批农林资源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富农〔2023〕149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富政〔2022〕2号)、《杭州市富阳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富农〔2022〕136号),现对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技推广示范“香榧丰产提质增效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项目完成肥料采购、香榧后熟堆制机采购、完成第二轮基地劳务投入及项目监理费等建设内容,拟对诸暨市赵家赵华明机械设备厂等5家单位支付相应项目资金,现将拟拨付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7月2日前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富阳区农业农村局纪检联络室反映情况,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63322785,书面反映邮寄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附件: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第四批拟补助资金公示表附件2.doc2024年6月26日富阳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