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化州市那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1、公示期限:30天公示日期: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5日2、意见反馈: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请以书面形式向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电话:0668-7570368,注明“化州市那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3、凡是与《化州市那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意见内容,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间内,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附件:化州市那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