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技术成果输出,公开征集2022年高校院所技术输出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在杭设有独立法人的技术转移机构的其他省部属高校院所(以下统称为“高校院所”),新药项目在2017年6月30日、其他项目在2019年6月30日后签订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签订日期以技术合同登记表上记录为准),且在2022年5月30日期间完成实际技术交易(交易日期以银行转账日期为准)的项目,经区、县(市)科技部门审核通过,进入“市奖励类”科技服务业补助项目填报申请表,代表外地省部属高校院所申报补助的技术转移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须经所在区、县(市)科技部门初审盖章后上报,四、审核确认1.各区、县(市)科技部门审核辖区内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材料,2.项目部负责全部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信用核查、技术合同和财务专家审核,按照实际技术交易额的3%、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奖励给科技成果输出单位,六、截止日期与电话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5月30日,科技部门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