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区亩均办在评价工作规定的时间内,再由区亩均办在评价工作规定时间内,二、评价方式(一)评价指标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5项主要指标,2.占地5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和亩均营业收入2项主要指标,区市场监管局3.计算公式:(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实际得分=(亩均税收/亩均税收基准值)×50+(亩均营业收入/亩均营业收入基准值)×35+(全员劳动生产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基准值)×5+(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基准值)×5+(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基准值)×5+综合素质加分,(2)占地5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企业实际得分=(亩均税收/亩均税收基准值)×60+亩均营业收入/亩均营业收入基准值)×40+综合素质加分,填写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数据核实表,区亩均办牵头负责督促、审核辖区企业数据核实、确认情况,并将确认后的企业参评数据按时报市亩均办,四、相关要求及说明(一)区亩均制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深化落实《瑶海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评价指标解释及数据来源2.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任务分工3.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数据核实表附件1评价指标解释及数据来源一、评价指标解释1.亩均税收(单位:万元/亩)=总税收/用地面积总税收:包括企业申报入库税款、查补税款、征管查补税款、代收(代扣)代缴税款,2.亩均营业收入(单位:万元/亩)=总营业收入/用地面积总营业收入:指参评企业在评价年度计算得出的营业收入总额,附件2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任务分工序号单位工作分工1区经信局负责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税务部门负责提供本辖区企业参评年度入库税收、营业收入等数据,12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