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详见附件1)施行以来,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收费行为,提高项目勘察设计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文将于2024年9月3日到期,为做好文件修订工作,规范行业秩序,特向各相关单位征集修改意见,请结合(厦建设〔2021〕31号)施行情况,提出修改意见,相关修改意见填写按照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2)于2024年7月12日下班前通过电子邮箱(kcsjc2008@163.com)反馈至市住建局设计处,附件:1.《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2.意见反馈表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6月24日(联系人:王磊联系方式:222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