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项目后期管护机制不完善、管护主体责任不清晰、日常管护不到位、设施损毁后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责任主体按照受益范围大小,中央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三)部分项目建设质量不高,工程建设质量是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持续发挥效益的基础,2023年组织开展的高标准农田质量专项整治,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保护利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纳入“田长制”管理范畴,根据2023年《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及要求,从专项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现状耕地40元/亩/年、永久基本农田50元/亩/年)中计取部分资金用于耕地保护涉及的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及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将历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建后管护,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衣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市场主体源头管理,切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