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灵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邹芳申请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平劳人仲字[2024]第1589号裁决书,裁决内容:一、易联灵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邹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六万三千元,二、易联灵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三、驳回邹芳的其他仲裁请求,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逾期不起诉,本委地址:北京市平谷区谷丰路乐园西小区60号,北京市平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