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发布时间:2024/06/20来源:环资司[打印]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打开微信,微博微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国资委、能源局,现就绿色技术推荐事宜通知如下,择优推荐先进适用绿色技术,二、推荐要求(一)推荐范围,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推荐技术应具备显著的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效果,推荐技术应成熟可靠,三、推荐程序(一)自愿申报,(二)初审和推荐,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作为技术汇总推荐单位,技术汇总推荐单位要根据初审情况,填写《绿色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技术汇总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各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的绿色技术不得超过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