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支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发展,现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暂行办法>等政策的通知》(东科〔2022〕55号,组织开展2024年东莞市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奖励及孵化效能奖励申报工作,(二)符合办法中运营评价奖励或孵化成效奖励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3),(三)若申报支持办法孵化成效奖励,(四)若申报支持办法孵化成效奖励,申报单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申报单位须完成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提交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审核、提交至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等程序,(二)线上审核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三)提交纸质材料1.经市科技局线上审核通过后,装订成册(须按照《东莞市2023年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项目资助申报书》中“附件材料”所需文件的顺序整理编册,2.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核查纸质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四)资助审核市科技局将结合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意见开展审核工作,(二)申报单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后,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暂行办法》等政策的通知.pdf2.2024年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项目资助申报指南.docx3.东莞市2023年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项目资助申报书.docx4.东莞市各镇街(园区)科技业务部门联系方式.doc5.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提示.doc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