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办法,倡导保护生态环境,保持设施完好、卫生和环境整洁、优美,第九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应当依法履行旅游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旅游垃圾,禁止随意抛撒、倾倒、堆放、焚烧、填埋旅游垃圾,第十条旅游经营者在与旅游者订立、履行旅游服务合同时,应当告知和引导旅游者遵守旅游垃圾管理规定,并为旅游者遵守旅游垃圾管理规定提供便利,倡导旅游经营者提供可循环利用并符合卫生要求的消费用品,第十一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爱护旅游资源,并依法保护投诉人、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旅游经营者、旅游者未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旅游垃圾的,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者随意抛撒、倾倒、堆放、焚烧、填埋旅游垃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