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园区对接合作工作机制,结合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重点培育一批综合骨干、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工作任务,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园区开展对接合作,以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引才需求和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咨询、测评、薪酬管理、员工培训等服务为抓手,二、工作任务(一)建立对接合作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聚焦全省和本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组织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园区,重点企业、园区可根据自身发展和招聘用工、薪酬管理、培训、猎头、人力资源管理、测评等人力资源服务需求,及时建立对接合作工作台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调度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园区对接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达成的合作内容、解决企业用工情况、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使用情况、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接合作有益经验和典型案例等,把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业、园区对接合作,三、有关要求(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领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园区对接合作制度的重要意义,可根据本地产业、园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际需求,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园区合作名录库和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