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惠州与香港、澳门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二、支持强度及方式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三、申报条件(一)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惠州市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四)需要提供申报单位与香港或澳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科研或成果产业化实施周期2年以上合作协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与相关附件一并上传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审核提交,五、申报材料(一)必须提供的附件1.在线填写申报书,3.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六、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17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7时,附件: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模版)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