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根据《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21〕81号),经企业申报,审计单位审核,“浙江金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提升企业业务拓展能力”奖励标准,市政府奖励50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2024年6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办理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19楼191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465125,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6月24日顶部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