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王志香女1955-03肢体一级南法信地区刘家河村2李海亮男1982-05肢体三级木林镇陈各庄村3李淑香女1948-12肢体二级南彩镇道仙庄村4黄春英女1964-05肢体二级木林镇蒋各庄村5张国华男1971-07肢体二级马坡地区石家营村6秦桂银女1957-11肢体二级高丽营镇于庄村7李海全男1969-03肢体四级光明街道裕龙二区社区8刘洪明男1961-11肢体二级仁和地区军营村9王生男1945-09肢体二级木林镇荣各庄村10张清男1961-09肢体二级牛栏山地区禾丰村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