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永泰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实施方案》《永泰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印发<2023年永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永泰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创建单位自主申报和乡镇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级行业专家评审意见,县农业农村局拟定《2023年永泰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李梅)补助方案》,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6月30日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附件:2023年永泰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专项资金扶持(李梅)项目补助方案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