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佛山市财政部门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单个产业集群给予不高于100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不高于1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4%给予一次性贴息,可按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一次性贴息,市融资担保基金已累计促成合作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授信超1568亿元(当年新增授信超183亿元),三、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让中小微企业发展“有空间”,有力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对于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全部列入预留采购份额项目清单;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全市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共计41.52亿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