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东莞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实施办法》,支持园区创新主体提升技术研发工作,其他条款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二、申报内容(一)企业研发投入补助(二)科技项目奖励(三)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经费补助(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五)研发机构认定奖励(六)港澳相关研发机构资助三、申报程序(一)申报申报单位登陆松山湖官方网站(http://ssl.dg.gov.cn/),在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东莞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资助”,备注:请首次登录的企业完善企业信息后进行申报,需在10个工作日内打印成册(需有系统生成的水印)提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申报窗口,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规范的纸质资料时间为准,(二)申报单位须提供在松山湖的银行开设的账户信息作为松山湖高新区财政资金拨付账户,(三)申请“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规范、准确归集年度研发费用金额,为套取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而虚增研发费用的,将按本政策第十九条追究责任,(五)申报单位应按照本政策第四章及第五章有关要求配合松山湖科技创新局落实申报项目审核及政策执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五、咨询方式本通知由松山湖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