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3号)文件规定,我局即将发放第二批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港南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现将《2024年港南区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止,群众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港南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地址:贵港市港南区公正街2号(港南区农业农村局六楼616室)邮政编码:537100联系人:黄蕾联系电话:0775-4353828电子邮箱:gnzfdd2021@126.com附件:2024年港南区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分配方案(第二批)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1日文件下载:2024年港南区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分配方案.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