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提升诊疗水平、科研能力、高层次研究型人才、中医药研发创新、产业发展方面的能力,全面建成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机构为补充,重点加强市中医医院建设,市一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与市中医医院形成相互协作、错位发展的有序格局,加强市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力度,推动市中医医院通过管理输出、人才培养、专科(专病)联盟等多种方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医共体建设,鼓励兴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医疗机构,市卫健委)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开展协议合作,加强中医护理、中药特色技术等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苏州市吴门医派研究院娄东医学研究所”建设,推进市中医医院与中医药高等院校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合作,重点支持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基层中医药建设、公立中医医院基础建设、重点学科及重点专科发展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