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湘农联〔2021〕6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验收工作的函》的文件要求,安乡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聘请省冷链物流核心专家,于2022年1月11日,对全县申报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进行第二批现场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如有不实,请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安乡县农业农村局或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反映,公示期为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8日,联系电话:安乡县农业农村局(0736—4312051)、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736—4313051),附:2021年安乡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明细表(第二批)安乡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