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作用,切实做好我县企业稳岗补贴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4号)、《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雅人社发〔2021〕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情况(第4批)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从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与宝兴县人社局联系,监督电话:0835-6821390,附件:宝兴县2021年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情况表(第4批)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2日附件:附件:宝兴县2021年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情况表(第4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