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省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3〕61号、苏财农〔2023〕28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部分省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的通知》(东财农〔2024〕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产业数字化基地(数字农场)——智慧园区项目申报工作,同一地点的不同主体认定为同一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和《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签署《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并在《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表》(附件4)上加盖政府公章,五、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项目批复后12个月,六、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报送县花卉站(县农业农村局710室),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八、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华小平13961331288邮箱:407549862@qq.com附件:1、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产业数字化基地(数字农场)——智慧园区申报指南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4、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表东海县农业农村局东海县财政局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