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4场重点境外展会费用补贴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一)申报企业按文件要求制作完整的纸质材料(一展一册)递交申报,各企业请于2024年7月5日前递交纸质材料至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初审企业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外贸科,(二)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7月5日前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二)支持标准1.对参加2023年越南(河内)国际消费类电子及家用电器博览会或2023年环球资源印尼电子展的企业,每场境外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及参展人员机票费用,三、申报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研读本通知内容,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一份,(三)企业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申报指引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四)申报材料要求中的资料,(五)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七)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认真对照准备申报材料,务必确保纸质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受理纸质材料时务必核对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