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山东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优先安排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相关示范试点项目,是指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用于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和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工作的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相关示范试点、农村厕所革命后续管护等支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支出用于对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奖补,主要支持加快建设村内道路、村容村貌改造、村内坑塘沟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支出用于支持利用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相关示范试点支出用于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按程序支持各地承担示范试点任务,农村厕所革命后续管护支出用于支持各地改厕后续管护和规范提升,其他支出用于支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事项,统筹安排使用相关支出方向资金,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上述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