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关于2024年申报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的通知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财政措施的实施细则》(琼商消〔2022〕35号)及《关于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财政措施的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琼商消规〔2023〕7号),申报时企业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企业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五)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二、奖励标准对2023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的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三、申报材料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一)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资金申报表(表格样式见附件1),(三)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相关证明文件,(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2023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证明材料、自企业成立起至2023年历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五)企业在我省实质性运营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企业实质性运营情况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有关实质性运营的相关文件判定,就营业收入是否达标、是否实质性运营等有关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资金分配方案将会在海南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及“海易兑”平台上公示,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照《关于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财政措施的实施细则》《关于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财政措施的实施细则补充说明》拨付奖励资金至符合条件的企业,附件:1.2024年海南省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申报表2.承诺书3.关于印发《关于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财政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4.关于印发《关于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财政措施的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海南省商务厅2024年6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玉;联系电话:65379029)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