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4年3月11日发布领款公告,后部分集资参与人对退赔名单及金额等提出异议,本案已依法剔除37名不符合退赔条件的集资参与人,本案新增执行到账款项681676.83元,本次分配将以上述款项约95%即18072305元按比例发放给本金尚未完全受偿的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名单及相应分配款项详见附件1),用于退赔后续新确认的集资参与人待退赔款项等用途,本院现以公告形式通知上述集资参与人重新办理领款手续,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3,本院已对集资参与人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解答,经核实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依法划付相关款项到各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账户,集资参与人逾期未办理领款手续的,本院依法将剩余款项提存,本案此前领款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4年6月4日附件:1.附件1:退赔明细表.pdf2.附件2:深圳移动微法院涉众案件领款人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手册.pdf3.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pdf4.附件4:收款账户确认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