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能极高、环境优、影响大的总部经济集聚区,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22〕1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总部经济财政扶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1.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或实际经营的,经市相关职能单位或临港管委会认定的各类总部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民营企业总部、贸易型总部、新片区企业总部、新片区功能型总部等,2.企业在新片区成立后(2019年8月),二、申报时间6月17日至6月28日三、申报流程企业在线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网址: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具体步骤如下:1.企业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2.在“切换部门、区、管委会”中切换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3.点击“线上服务”,4.在“办事汇”中点击“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5.进入申报系统后,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7.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