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3〕30号)精神,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我局于5月11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23〕313号)组织开展贷款贴息专题的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共推荐41家企业申报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经我局复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分排序,现拟按《通知》要求及规定程序,择优排名靠前的19家企业项目入库,相关拟入库企业名单及金额现公示如下,对拟入库企业名单如有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27日,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计划拟入库企业项目名单.xls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