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宁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发放的公示根据绥宁县财政局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关于印发<绥宁县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绥牧联发[2024]1号),经审核,现有绥宁久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107家养殖户符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条件,本次生产奖补标准按照出栏商品猪4元/头,最高不超过3万元/场,现对2024年绥宁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一批生产奖补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敬请告之,监督电话:0739-7611303(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附件:2024年绥宁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公示表(第一批)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6月13日2024年绥宁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公示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