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奖励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用于奖励2021年至2022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的工业企业,每家企业申请资金2万元共180万元,每家企业申请资金1万元,共4万元),合计申报奖励资金184万元,因申报奖励资金已超过2023年度预算资金额度180万,对2021-2022年自愿性清洁生产适用一般流程(全流程)审核验收通过并申报资金奖励的广东楷洽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汕头市楷洽化工有限公司)等90家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2万元,在2023年下达的预算资金180万中予以拨付,2.对2021-2022年自愿性清洁生产适用简易流程审核验收通过并申报资金奖励的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濠江分公司)等4家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1万元,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310室附件:汕头市2023年度市级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资金奖励计划表.xls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