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6月12日受理深圳市乐浍文化餐饮有限公司提出歌舞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申请人:深圳市乐浍文化餐饮有限公司场所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吉华路489号乐荟科创中心12栋G层G05、G06、G07楼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类别姓名性别户籍或国籍备注法定代表人周兵男湖南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沈红军男江苏投资人张旭光男广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联系电话:0755-28948271通讯地址: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4楼1406室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