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保补贴在当前就业形势下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扬州市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扬人社【2021】11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政策,经扬州市江都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并核定后,2024年2季度共1家企业享受社保补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2024年2季度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江都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80805801扬州市江都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6月13日。